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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_实施以来戒毒工作面临的境遇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7-12 12:31:03阅读:3032 次

1. 云南师范大学 哲学与政法学院, 云南 昆明 650092;

2. 昆明市公安 局 禁毒支队, 云南 昆明 650300)

摘要:禁毒法实施以来戒毒工作面临诸多新的机遇,可以概括为:树立了全新的戒毒理念,构建了全新的戒毒体系,实践了全新的戒毒模式,完善了全新的戒毒机制,取得了全新的戒毒效果。然而,机遇总是与困难和挑战并存。戒毒理念需要转变,戒毒条例尚未发布,吸毒成瘾及严重,特别是新型毒品成瘾标准尚未出台,社区戒毒(康复)体制机制尚未完整构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体制尚未确定,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尚没有具体办法等困难,制约着戒毒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关键词:毒品;禁毒法;戒毒工作中图分类号:B82-05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 1254 ( 2010) 06- 0001- 05 C ircum stances of D rug- P rohibition W orks under the D rug P rohibition Law 1 2 ( 1. Schoo l o f P hilosophy, Po litics and Law s, Y unnan N orm a lU niversity, K unm ing, Y unnan, 650092, Ch ina; 2. N arcotics D iv ision, K unm ing Pub lic Secur ity Bureau, K unm ing, Y unnan, 650300, Ch ina) Abstract: S in ce the D rug- Proh ib it ion L aw w as en forced, drug prohibition w orks have been fac ing m any new circum stance, inc lud ing estab lish ing all new drug- proh ib ition concep,t constructing brand- new drug- prohibition system, pract icin g all new drug - prohibition m ode l and m echan ism, and receiving brand- new re su lts. H ow ever, opportun it ies are a lw ays com in g w ith d ifficulties and challenges. T he understand in g o f drug- prohibition still needs to change, the Drug- proh ib it ion Regu lation has not been issued ye,t the new drug- ad diction standard is still m issing, commun ity drug - proh ib it ion / recovery system has not form ed in a com p lete w ay, the m anagem ent system o f Seg regate Drug - prohibition R eg ion has no t been settled, the D iagnostic A s sessm ent of Segregate Drug- prohibition is lack ing of the de tailed rules. D ifficu lties like th ese are lim iting the fu rther deve lopm ent of drug- prohibition wo rks in Ch in a. K ey words: drug; Drug Prohibition Law; drug- proh ib ition work

历史上中国曾深受毒品危害。对此,中华民族有切肤之痛。鸦片战争导致烟毒在中国泛滥。片烟毒的通令,领导人民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烟斗争,在短短三年时间里,一举禁绝了为患百中国人被称为东亚病夫,任人宰割,中国也年的鸦片烟毒,创造了举世公认的奇迹。20世纪因此割地赔款,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旧中国罂粟种植面积达100万公顷,吸毒者2000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随着新一轮国际毒潮泛滥,特别是由于我西南边境毗邻世界最主要的毒源地金三角,境外贩毒势力利用我国改革开国成立后,中央把禁毒斗争摆在重要位置。1950放之际,竭力开辟中国贩毒通道,过境贩毒引发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

收稿日期: 2010- 10- 22

关于严禁鸦了毒品问题的死灰复燃。当前, 我国已经是一个基金项目: 公安部公安理 论及软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构建昆明禁毒长效机制研究 ( 2009LLY JYN ST 033). 作者简介: 莫关耀 ( 1963- ), 男, 浙江绍兴人, 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 刑事法学、禁毒学、侦查学 MO G uan- yao , GU Ke- fe i 万人, 以贩毒为业者 30 万人。

2、昆明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第10卷
毒品过境与消费并存的国家,毒品问题日趋严重。

据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发布的报告称,当前有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存在毒品消费问题,全球吸毒人数近23亿人,其中,3400万人食用安非他明,1500万人服用鸦片制剂(包括900多万海洛因滥用者),约18亿人吸食大麻。每年有1000万人因吸毒丧失劳动能力,10万人因吸毒死亡。毒品问题已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重大威胁。我国吸毒登记在册人数从1995年的52万人,增长至2000年的86万人,2005年的116万人、2009年的1335万人。2007年底的统计分析显示,海洛因吸食成瘾人员的平均年龄为3402岁,吸食冰毒人员平均年龄为294岁,吸食氯胺酮人员的平均年龄为262岁,吸食摇头丸人员的平均年龄为304岁。据2008年对吸毒人员的统计,有775%的瘾君子吸食海洛因,有191%的人吸食新型毒品,有22%吸食鸦片,其它占12%。35岁以下青年吸毒人•°下降到597%。

增加的戒毒新形式。变化二:戒毒期限个别化。社区戒毒3年,强制隔离戒毒2年,可以提前1年或延长1年,社区康复不超过3年。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4-6年,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2-6年,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5-9年。变化三:戒毒过程一体化。形成了由自愿戒毒转为社区戒毒、社区戒毒转为或直接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进行社区康复,继而最终回归社会的一个完整体系。变化四:戒毒力量专门化。戒毒工作由公安司法机关的单打独斗,转变为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基层政府、公安、司法、民政、卫生、劳动与社会保障、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专职社会工作者等参与形成的专门戒毒力量。变化五:戒毒救助社会化。戒毒救助既有政府的民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更增加了社会捐赠、禁毒志愿者、社会工作者、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

一、禁毒法

实施以来戒毒工作面临的机遇

理念

(二)新的戒毒制度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

温家宝总理指出:戒毒工作,一靠法治,完善戒毒工作制度,首先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就是依法管理;二靠科学,就是科学医疗;三靠教育,就是爱心教育。新的戒毒制度正是按照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设置,以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为目的。

(一)禁毒法实施以来戒毒工作发生了五个显著变化禁毒法实施近两年来,戒毒工作发生了五个显著变化。变化一:戒毒形式多样化。原有的戒毒形式有自愿戒毒、强制戒毒、劳教戒毒三种形式。吸毒人员的性质、吸毒成瘾行为的特征和戒毒治疗的科学规律,并由此确定戒毒立法的宗旨和戒毒工作的基点。2006年6月,周永康同志在深入推进全国禁毒人民战争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虽然部分吸毒人员伴有违法犯罪行为,但多数是由于好奇无知而染上毒瘾,他们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和特殊的病人,多数是青少年,需要党和政府及全社会的关心帮助。禁吸戒毒工作必须按照以人为本的思想,真正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把对吸毒人员的教育挽救放在第禁毒法规定的戒毒形式有自愿戒毒、社区戒一位。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四种形式。强制隔离戒毒整合了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的合理内核,取消了劳教戒毒制度。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是新吸毒成瘾是一种慢性的易复发的脑疾病。同其它疾病一样,吸毒成瘾有自身的发生发展规律,吸毒者不论文化、种族和社会经济背景有何数据来源于中国禁毒报告,可参见相关年份国家禁毒委员会发布的中国禁毒报告。

第6期

莫关耀 , 顾克非 : 禁毒法实施以来戒毒工作面临的境遇

3不同,都会出现相似的症状、临床表现。与其它疾病一样,生物学因素如遗传、生化、神经递质
(一)传统观念的制约与挑战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吸毒者作为违法者加以严厉惩处,一些学者甚至提出吸毒犯罪化理论。没有认识到吸毒者既是一个违法者,同时也式、内蒙古包头模式等可供借鉴,但许多地方还只是开始试点工作,没有全面展开,更缺乏经验,相较西部地区的步伐则更为缓慢一些。目前,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大都是将社区戒毒(康复)机构放在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或直接交给公安派出所(派出所长又是副乡是一个脑疾病患者和心理疾病患者,需要医学治镇长、街道办副主任或党委成员)。禁毒法要疗、心理康复和教育挽救。禁毒法规定:戒求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机制,而当??如何整合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司法、民政、劳动保障、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工青妇、专职社工、志愿者指导和帮助。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入学、等资源,组建若干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帮教社区戒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歧视戒毒人员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实际生毒人员,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的社区戒毒体制与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和运转起来。活中,吸毒者合法权益的保障还有很长的路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体制尚未确定。禁要走。建议将社区戒毒制度与社区矫治制度有效结合。在我国,社区戒毒和社区矫正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问题,前者是戒毒教育帮助挽救措施,后者是刑罚执行方式。但是,西方许多发达国家社区矫正包括对吸毒者的矫治。我国的现实国情也无法为每一项工作设置一个专门机构、建立一支专业队伍、设置独立专项经费。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社区矫正与社区戒毒制度,并将其有效整合。
(二)建立戒毒体制机制的困难与挑战社区戒毒(康复)体制机制尚未完整构建。毒法第41条第二款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国务院规定(而至今国务院没有规定)。原有公安管理的强制戒毒场所、司法部门管理的劳教戒毒场所如何转制,职能如何划分,新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管部门如何确定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这些问题的迟疑决定,已经制约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由司法部门负责,将部分劳教场所改制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公安机关管理的原强制戒毒所移交司法行政部门。当前在尚不能取得有关部委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建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禁毒法第34条规定: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据有利于戒毒人员戒除毒瘾、身心康复,重返社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会和禁毒执法等原则确定。
(三)完善戒毒法律制度、依法戒毒的困难与挑战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戒毒条例尚未发布。自2008年11月以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禁毒局高度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但拘于现有体制、机重视戒毒条例立法工作,开始调研、起草和构编制、人员经费等,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社区修改,至2009年4月提交国务院法制办。莫关耀,顾克非:禁毒法实施以来戒毒工作面临的境遇5年初国务院法制办开展了戒毒条例调研工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作,对原戒毒条例(草案)进行了较大的修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改,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尚未发布。戒毒条例不发布施行,戒毒工作体制、机制、设置、保障等一系列问题无法解决,严重制约了戒毒工作的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开展,使禁毒法关于戒毒措施部分的法律实可以延长一年。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人员施及其效果大打折扣。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措施1年后,以及2年期满吸毒成瘾及成瘾严重缺乏标准。禁毒法前,对其戒毒情况进行诊断评估。至今禁毒第31条第三款规定: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法已经实施两年,一年前就没有对强制隔离戒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而当前吸毒成瘾、吸毒成瘾严重,特毒人员进行诊断评估,难道两年了还不评估?没有诊断评估办法,或诊断评估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别是新型毒品成瘾标准尚未出台。1998年4月定,不进行诊断评估,违背禁毒法以人为本22日公安部关于吸食、注射毒品人员成瘾标的理念,严重损害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准界定问题的批复的吸毒成瘾标准沿用至今已禁毒法实施两年来,戒毒工作有了新的与现实有了较大差距。吸毒成瘾严重标准,特别是新型毒品成瘾标准一直没有发布。我们建议不必拘泥于医学标准,公安部应当尽快制定一个法律标准。如对经过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和原强制戒毒、劳教戒毒的吸毒人员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就可直接认定为吸毒成瘾严重。模式、新的探索、新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基于上述困难与挑战,戒毒工作许多方面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现象依然存在,使戒毒工作的开展受到严重制约,戒毒工作的效果也大打折扣。我们需解决上述问题,以加速推进我国的戒毒工作,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实现依法戒毒原则,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诊断评估办法尚未制定。禁毒法第47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执行强制隔参考文献:离戒毒1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1]于燕京,张义荣,莫关耀.禁毒学(上册)[M].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北京:群众出版社。
(三)新的戒毒制度充分体现了科学戒毒的原则控制麻醉品滥用今后活动的综合性多学科问题,我们不能视而不见,不能认为已经尽了力,对他们屡戒屡吸就束手无策了。戒毒人员既是戒毒执法的对象,更是戒毒治疗的主体。没有戒毒人员的戒毒意愿,或者不把强制性的戒毒措施逐步转化成为戒毒人员的自觉行动,戒毒效果是不可巩固的,复吸率居高不下是毫无疑问的。因此,立足挽救、感化,鼓励并激励他们戒毒,是取得戒毒效果、巩固戒毒成效、长期保持操守的内因。不能把强制隔离戒毒等同于处罚,强制隔离戒毒期间要加强思想教育、心理教育、法制教育、行为教育、毒品危害教育、保持操守教育等,真正使强制隔离戒毒成为教育、帮助、挽救措施。同时,在戒毒期间要加强生理脱毒、心理矫治、理疗康复等措施,帮助戒毒人员提高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强化行为养成。戒毒期间帮助他们掌握一定的生存、生活技能,戒毒后能纲要指出:生理脱毒只是戒毒治疗和康复过程够找到工作、自食其力、回归社会。中的一个部分。脱毒之后必须有康复跟上,引导吸毒人员恢复正常人的生活,学习如何使生活过得有意义,如何与他人建立健康的关系,如何正视日常生活中的困难而不再求助于毒品麻醉自己。吸毒成瘾人员,生理脱毒后想恢复正常生活,会遇到几乎不可克服的困难。因此,可以采用职业康复或社会康复技术协助其重新融入社。
(四)新的戒毒制度充分体现了立足挽救、有效戒毒的宗旨等在成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欣快感是初用周永康同志指出:对戒毒人员复吸率高的毒品的重要动因,但在无欣快感甚至痛苦的时候仍强迫性使用毒品,这是多巴胺等神经递质和奖赏通路的病理改变所致。吸毒者通常伴有其它躯体疾病和精神疾病。长期停止吸毒后仍有稽延期症状,这与长期吸毒导致大脑发生的病理改变有关。心理渴求有着复杂的生物学基础,是客观存在的症状,非戒毒者主观意志所能控制。反复是发病规律和病态特征的表现形式。对于吸毒成瘾者而言,反复是正常现象,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戒毒的失败。反复会导致两种结果,既可能从复吸的挫折中吸取教训、积累经验、增加戒毒的信心;戒毒者也可能因复吸自暴自弃,更加绝望。解决反复的良策不是惩处,而是关爱和治疗。
(五)新的戒毒制度的核心是建立三位一体的戒毒工作新模式完整的戒毒过程包括:生理脱毒、身心康复、重返社会。我国原有的戒毒制度重视生理脱毒、轻视身心康复、忽略重返社会。新的戒毒制度克服了原有戒毒制度的缺陷,建构了全新的、完善的、一体化了的戒毒工作模式。一九七一会。为了使曾经染上毒瘾的人员重新回到其过去年精神药物公约第20条规定:(1)各缔约国的环境中之后不致复吸,公共医疗和社会福利等应采取一切可行措施,以防止精神药物滥用,并有关部门应建立过渡性机构,以便在医疗环对关系人早作鉴别、治疗、教育、善后护理、康境中通过工作和教育的方法,引导吸毒康复人员适应正常的生活方式。治疗吸毒成瘾者时不应当忽视源于精神病理和社会心理的成瘾因素,因此需要给予吸毒人员心理治疗或药物治疗。复并使之重新与社会融为一体。各缔约国并应协力达此目的。(2)在使精神药物滥用者获得治疗、善后护理、复健及重新与社会融为一体方面,各缔约国应尽可能促进有关工作人员之训我国戒毒工作科学戒毒主要体现在:根据规练。周永康说: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集强制脱律设制度,通过制度保疗程;针对吸毒者的特征采取自愿+强制的方法;强化戒毒场所的医疗功能;治疗方案个体化;实施生理+心理+行为+毒、身心康复、融入社会功能于一体的戒毒工作新模式,确保在解决复吸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推动禁毒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家庭等综合矫治;采取诊断评估制度,以评估戒我们完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戒毒法实施毒效果。以来,我国新时期的戒毒工作树立了全新的戒毒4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0卷理念,构建了全新的戒毒体系,实践了全新的戒戒毒(康复)工作发展极其不平衡。在我国,社毒模式,完善了全新的戒毒机制,取得了全新的区戒毒是一项全新的戒毒措施,尽管有上海模戒毒效果,也因此迎来了一次推进戒毒工作的崭式等可供借鉴;社区康复有昆明和谐家园模新机遇。式、个旧雨露社区模式和海南三亚模二、当前戒毒工作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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