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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黄碱:毒品还是减肥药?
来源:万孚毒检公众微信号 时间:2016-11-03 15:08:45阅读:2719 次
   抑制食欲的减肥药物历史上出现过大约十种,目前仍然在市场上销售的仅有区区三四种。细细讲来,可是悲喜交加的好大一部传奇呢。

首先出场的角色是麻黄碱(ephedrine, 从麻黄——一种传统中药中发现的化学物质。麻黄的药用历史长达几千年。我们的老祖宗早在秦汉时期就已经记载,麻黄的茎煮汤,具有发汗散寒、宣肺平喘、利水消肿的功效。

    1885 年,受中国传统医药实践的启发,日本化学家长井长义提纯出了麻黄中的有效成分麻黄碱。随后的1887 年,罗马尼亚化学家实现了麻黄素的人工合成。

    就这样,传统的麻黄汤变成了纯净的麻黄碱,并在短时间内被整个西方世界广泛用于治疗包括哮喘鼻塞在内的各种疾病。与此同时,基于麻黄碱的化学机构,化学家很快合成了一系列结构上非常相似的小分子化合物,为更广泛的药物筛选和开发铺平了道路。到了1929年,美国化学家戈登·埃利斯(Gordon Alles)就开始实验各种麻黄碱类似物的药用功效。

    埃利斯在动物身上的实验谈不上成功。实际上埃利斯根本不确定他应该关注动物的什么反应,因为鼻塞和哮喘都很难在动物身上模拟,他的实验几乎就是在盲目地观察注射了各种药物之后动物的反应而已。

于是最终埃利斯决定拿自己做实验。他细心地选了一种看起来挺有前途的化合物,给自己来了一针。之后,埃利斯经历了魔幻般的一天,兴奋、幽默、精神亢奋、睡不着觉、满脑子胡思乱想。那种感觉大概就像是中了大奖吧:首先当然是药物本身的刺激作用,同时埃利斯觉得,自己大概是找到了一种能让人感觉“非常棒”的绝世好药。

    于是在很短时间内,这种简称为安非他明(amphetamine/苯丙胺)的药物就成功上市销售并风靡全球。一开始制药公司还小心翼翼把它的药用范围限制在缓解鼻塞和哮喘——也就是麻黄碱原本的适应证范围里。不过很快,对安非他明的需求就刹不住车了:嗜睡症的患者用它来保持清醒,抑郁症的患者用它来改善情绪;甚至还有医生用它来治疗帕金森病……

    举一个小例子就能说明那个年头安非他明的流行程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场上浴血奋战的士兵们,不管属于同盟国阵营还是轴心国集团,都在广泛使用安非他明药片来保持自己的精气神儿和战斗力。

    大家可能已经感觉到,麻黄碱的故事说到这里就开始有点味道不对了。原本用来治疗鼻塞感冒的药物似乎日渐脱离正轨,大有走上兴奋剂和毒品的不归路之势!果然,“二战”结束后上千万的士兵们解甲归田,带回了战争留下的各种各样的创伤,也带回了服用安非他明的风潮。

    在美国,提起安非他明和它更暴烈的表亲“冰毒”,人们就会想起黑社会、机车党、摇滚乐和反越战的学生大游行。

    同样是在那段时间里,人们开始慢慢意识到,安非他明会产生严重依赖性和戒断反应,是一种需要严格管制的精神麻醉品。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世界各国开始收紧对安非他明的使用限制。但直到今天,全世界每天仍有数千万人沉醉于安非他明类药物的快感中,人数还超过了可卡因和鸦片类毒品的拥趸!

    在这个从麻黄碱开始的故事里,安非他明的结局显然谈不上积极向上。但所幸硬币总有它的两面。在安非他明的大流行中,目光敏锐的医生们还观察到了它在精神“效用”之外的一个意外作用:降低体重。

    1938年,两位美国医生令人信服地证明,安非他明能够用来减肥:它能强有力地抑制实验狗的食欲,也有效地降低了受试人的体重。在安非他明一步步滑向毒品的无底深渊的时候,这项研究让它的命运峰回路转。

    当然研究还需要继续。

    科学家和医生们手里有了这么一种化学物质,它有着确凿无疑的临床效用(减肥),但也有着难以避免的副作用(成瘾性)。怎么才能保留前者、去除后者呢?化学家的思路简单粗暴:改改改。简单来说就是,就像化学家们最初根据麻黄碱的结构改造出了安非他明一样,他们的后辈继续利用化学修饰改造安非他明的结构,试图找到一种安非他明的类似物(或者叫衍生物),在尽可能保持其减肥效用的同时,降低其成瘾性。

    很快,一种名叫芬弗拉明(fenfluramine)的化学物质被合成了出来。20 世纪70 年代,就在美国联邦政府把安非他明正式列入管制药物名单的同时,医生们证明芬弗拉明同样具备了抑制食欲和减肥的功效,却完全没有安非他明臭名昭著的成瘾性。

    于是上帝在为安非他明关上大门的时候,为它的亲戚朋友们开了这么一扇小小的窗户。但这扇窗确实开得很小很小。一方面,芬弗拉明的减肥效果差强人意,远没有安非他明来得那么强劲,而且一旦停药体重反弹很严重;另一方面,虽然没有成瘾的危险了,但是芬弗拉明的其他副作用要比安非他明强上不少,诸如恶心、焦虑、头痛等。

▲▲▲以上内容选自《吃货的生物学修养》,王立铭 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9月出版,有删改。


转载自“万孚毒检专家”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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